事关出入境、乘车、旅游 4月起这些新变化请查收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3月30日电 即将进入4月份,伴随一些新规的实施,我们的生活将出现一些新变化。6项便利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措施将施行、全国铁路又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4月,这些政策变化要提前了解!
资料图:图为游客在北京站乘车。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全国铁路4月10日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
4月10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
新图保留徐州东至连云港间7对动车组列车,将8对经徐盐高铁至连云港方向的跨线直通动车组列车改经徐连高铁运行,部分城市间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其中,襄阳东至青岛北往返分别压缩1小时56分,1小时54分;西安北至连云港往返分别压缩1小时22分、1小时25分;襄阳东至烟台往返分别压缩57分、1小时;青岛至重庆西往返分别压缩1小时14分、49分。
厦深高铁将按时速250公里运行,增开深圳至厦门快线列车7对,两地间最快2小时30分可达,压缩43分钟。同时在潮汕地区至深圳、广州间安排开行高品质跨线城际列车3对。
此外,还组织开行红色旅游列车,按“一日一图”优化客车开行方案。首次开行延安至成都东动车组列车,增开铜仁至成都东、重庆西、昆明南动车组列车,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
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4月1日起实施。
《办法》要求租赁经营者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投入租赁经营的车辆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等。从事分时租赁经营的,还要求具备与开展分时租赁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有相应服务人员负责调配分时租赁车辆。
为规范承租人用车行为,《办法》要求承租人持机动车驾驶证租赁车辆并随车携带租赁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使用租赁车辆,未经租赁经营者同意,不得改动租赁小微型客车部件、设施和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不得将租赁小微型客车抵押、变卖、转租。
同时,《办法》第十一条明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为承租人提供安全便利优质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确保车辆安全、卫生状况良好。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
资料图:2021夏秋航季湖南航空新开9条国内航线。湖南航空供图
航空公司应缴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再降低20%
3月24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取消港口建设费和调整民航发展基金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提出,自2021年4月1日起,将航空公司应缴纳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在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降低50%的基础上,再降低20%。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调整
3月下旬,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门印发《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予以调整,自4月1日起施行。
本次调整涉及的产品为电视机、微型计算机、洗衣机、电冰箱、空气调节器(简称“四机一脑”),废弃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资料图:图为2月7日拍摄的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 中新社记者 瞿宏伦 摄
“中国天眼”4月1日起对全球科学界开放
被誉为“中国天眼”的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将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对全球科学界开放,征集来自全球科学家的观测申请。
自4月1日起,各国科学家可以通过在线方式向国家天文台提交观测申请,申请的项目将交由“中国天眼”科学委员会和时间分配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项目遴选建议,并于8月1日起分配观测时间。面向全球科学界开放的第一年,预计分配给国外科学家的观测时间约占10%。
地方——
北京:提高医院停车配建指标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以下简称《标准》)将于4月1日起实施,用于指导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
《标准》关注解决重点地区民生问题,对于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医院,调高了停车配建指标,并作出了指标下限管理的规定。如三类地区(三环路至五环路之间、五环路以外的中心城和新城集中建设区、北京城市副中心)某新建医院,根据《标准》配建停车位,其数量将达到《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的2倍,能够大幅缓解停车矛盾,有效保障医生和患者停车需求。
此外,考虑到家长接送孩子的现实情况,《标准》也提出宜设置临时车位满足中小学生家长上下学接送的临时停车需求,临时车位应参照《交通枢纽学校医院上落客区规划设计指导性图集》相关策略实施。